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落实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要求,9月20日下午,国教学院党支部在弘毅楼704会议室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陈涛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

会上,陈涛传达学习了《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上半年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情况的通报》,她强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全体教职工要以案明纪,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争做“四有”好老师和新时代“大先生”。会上同时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反面典型为鉴,强化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担当,以德立教、爱岗敬业,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师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