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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我校法学院与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举行“订单式”培养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 2021-12-13 浏览次数:

12月8日下午,我校法学院与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在文实楼905会议室举行订单式培养签约仪式。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延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祁增燕一行5人,法学院党委书记祁生贵、副院长白佩君,“订单式”培养的2020级两名本科生及其家长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祁生贵表示,“订单式”人才培养是建立在学院与律所双方相互信任、紧密合作、共同承担育人职责基础上的一种尝试。“订单式”培养的就业导向明确,能有效调动学校、学生和律所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现学院、律所与学生的“三赢”,是高层次的产学合作形式。他指出,学生在校期间能尽早开展实践,是律所给予学生成长的良好平台,希望律所尽早选派律师做学生的指导老师,让学生掌握从事律师职业的基本能力,并感谢律所在人才培养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王延辉表示,此次“订单式”培养是促进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和长期合作的有力举措,是一次长远的规划和设想。大学时期让学生融入律所的文化和环境,也是为合伙人培养奠定基础,希望学生尽早熟悉律师行业,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领先别人,律所也将为打造律师主力军、培养优秀律师作出应有的努力。他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对学生进行培养,作为“订单式”培养的首次尝试,两名学生将由他们的两位主任亲自担任指导老师,努力达到律所、学院和家长的一致认同与满意。

白佩君表示,法学院与延辉律师事务所合作多年,律所为学生的实践教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此次“订单式”培养是双方合作与学生能力培养的再次升华与推进,希望律所对学生培养提供更多的支撑和帮助,期望通过共同努力,将此次“订单式”培养列为标杆。

此次“订单式”培养建立在院所合作的基础上,既提高了育人质量,也保障了学生就业。该培养模式架起了学院与律所合作的桥梁,拉近了学院与律所之间的距离,实现了法学人才培养与律所需求的紧密结合。(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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